III-Q1-5 救生筏
救生筏与救生艇一样,都是船舶配备的最主要的救生设备。它具有一定的浮力、强度、稳性;有遮风挡雨、御寒的篷帐和供求生人员食用的口粮、淡水及必要的属具备品等。当船舶遇险时,它能迅速地由船员释放或自动释放后漂浮于水面供人员登乘。与救生艇相比,救生筏的特点是体积小、质量轻、操作简单、释放快速;缺点是无自航能力,释放后在水面易呈倾覆状态,需人工扶正,橡胶阀体易受损浸水和漏气。
1. 救生筏的分类
1.1 按结构形式
救生筏按结构形式可分为刚性救生筏、气胀式救生筏。
1.1.1 刚性救生筏
刚性救生筏的主体结构由刚性材料制成,在救生筏的四周使用镀锌铁皮、铝合金板、不锈钢板或硬质塑料类材料制成若干个联体空气箱作为救生筏的主体浮力部分,主体浮力结构应采用阻燃材料或在其外覆盖阻燃材料加以保护;筏的顶部设有固定式刚性顶篷和出入口。平时固定存放在船舷边斜面滑架上,释放时打开释放器固定钩,筏便由滑架自行滑落下水或是由吊筏架释放下水。
刚性救生筏的最大特点是结构简单、造价低廉;但其体积较大、笨重且载员少,存放时占地面积大,释放、维护和登乘不如气胀式救生筏方便,故目前已很少见。
刚性救生筏
1.1.2气胀式救生筏
气胀式救生筏是由采用橡胶材料制成的上下浮胎提供浮力,以双层防水尼龙布制成篷帐,采用气体充胀成圆形、椭圆形或多边形等带有篷帐的小筏。救生筏体叠起后和属具一起存放玻璃钢存放筒内。
气胀式救生筏
救生筏存放筒
1.1.3 开敞式两面可用救生筏
根据《国际高速船安全规则》(2000):鉴于航区的遮蔽特性,以及营运区域的气候条件,主管机关可以允许A类高速船使用敞开两面可用气胀式救生筏,这类救生筏应符合高速船规则附录11给出的技术要求,作为LSA规则4.2(气胀式救生筏)或4.3(刚性救生筏)规定的救生筏的要求替代方案。
开敞式两面可用救生筏
1.2 按释放方式分类
1.2.1 抛投式救生筏
抛投式救生筏平时存放在玻璃钢存放筒内,并安装在专用筏架上,释放时将救生筏直接抛入水中,救生筏自动充胀成形,供遇险人员乘坐。如果船舶下沉太快,来不及将筏抛入水中,当船舶沉到水下一定深度时,救生筏架上的静水压力释放器会自动脱钩,释放出救生筏,救生筏会浮出水面自动充胀成形。
1.2.2 吊架降落式救生筏
是指采用认可降落设备降落的救生筏,这类救生筏是在满足刚性或气胀式救生筏的基础上,当悬挂在吊筏钩或吊筏索时, 其强度应能承受全部乘员和属具总质量的4倍。
2. 自由漂浮装置
2.1 首缆系统
救生筏的首缆系统应在船舶与救生筏之间起连接作用,其布置应确使救生筏在脱开时,如为气胀式救生筏则在充气时,不至被下沉中的船舶拖沉没。
2.2 薄弱环
救生筏的首缆与筏体连接间有一端约70cm长的薄弱环(习惯也称为易断绳),其破断强度为2.2±0.4kN,但不会被从救生筏容器拉首缆时所需的力拉断。
2.3 静水压力释放器
静水压力释放器在水深不超过4m时能自动释放救生筏,并设有泄水孔,防止平时水分聚集在静水压力室内。当海浪拍击其装置时,应不会脱开,其连接首缆系统的部件的强度应不小于对首缆所要求的强度。
救生筏系统绑扎方法:救生筏筒体、筏架、静水压力释放器、易断绳和绑扎缆绳组成救生筏释放系统,该系统的绑扎结构采用锁紧装置,要求在风浪中不能被海水冲掉,也不能够影响自由释放的性能。气胀式人工投放救生筏时,可将筏直接抛入水中,救生筏可自动充气成形,供遇险人员乘坐,如果船舶下沉太快,来不及将筏抛入水中,当船舶沉到水下一定深度1.5~4米时,筏架上的静水压力释放器会自动脱钩,同时当救生筏上浮时将易断绳拉断使救生筏与沉船分离,释放出救生筏。船上气胀式救生筏系统的绑扎主要包括救生筏存放筒绑扎、艏缆绑扎、静水压释放器的安装及绑扎、易断绳绑扎四个方面的要求,绑扎示意图如上图所示。
救生筏放在筏架上后,绑扎绳绕过救生筏筒体后端须固定在筏架上,另一端与静水压力释放器大扣环连接。艏缆是救生筏与固定物之间起连接作用的缆绳,其布置应确使救生筏在脱开时和充气时不至被下沉中的船舶拖沉没。艏缆绑扎要求是常态下保持与静水压力释放器的卸扣环连接在一起,在人工释放救生筏的情况下,先将艏缆从卸扣环上解下,绑扎在船上固定的物体上(如缆架、船舷牢固的栏杆或地令等)。易断绳一端系在释放器上部的卸扣环上(即与艏缆系在一个系到卸扣环),另一端系在释放器下部的小扣环上,这样连接的易断绳能使充气后的救生筏脱离沉入海中的母船。